引言
在信息环境高度分化的时代,研究机构的公共价值取决于它是否值得被信任。信任不来自自我声明,而来自可复现的工作方式。为此,本所拟订一份内容生产与引证规范,作为编辑部与研究者的共同工作基准,现公开征求意见(v0.9)。
一、事实、引述与分析分离
- 事实陈述:标注可核验的来源;未经核实的说法不得以事实面貌出现。
- 引述:注明说话人、场合与上下文,不裁剪原意。
- 分析与观点:明确标示为作者/编辑部判断,不与事实混排。
- 不确定处:使用”据现有公开资料””尚待核实”等限定语,而非含糊带过。
二、来源与可溯性
- 公开资料引用一律注明出处与访问日期;非公开材料须说明获取性质与使用边界。
- 数据与统计:标注口径、年份与原始发布方;二手转引须追溯一手来源。
- 机构立场与研究者个人观点的边界在文末或作者栏明示。
三、版本、更新与更正
- 正式内容标注版本号;内容更新在同页保留版本记录与更新摘要。
- 发现事实错误时,在原页显著更正并留痕,不静默改写历史。
- 转载、引用本所内容,建议保留版本与出处,便于读者回溯。
意见征集
本规范当前为征求意见稿,欢迎同行与读者就以上条款提出修订意见。意见渠道:本所联系页;征集期至本公告发布后三十日。我们会在汇总意见后发布正式版本并归档各版差异。
资料来源与版本:本文为本所公告,规范文本由编辑部起草;版本 v0.9 征求意见稿(2026-0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