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立研究 · 全球對話 · 公共政策

組織架構

研究所採用「戰略治理、專業研究、專案執行、公共傳播與行政保障」相互分工的組織模式。人員姓名和法定職務由管理員在完成內部授權後發布。

戰略治理

理事會

戰略方向、制度監督、重大事項審議

學術治理

學術委員會

學術標準、研究倫理、成果評議

執行管理

所長與執行管理層

年度計畫、預算、人事、專案與對外合作

研究體系

01全球事務研究中心
02區域與國別研究中心
03經濟與發展研究中心
04社會與文化研究中心
05科技與創新研究中心
06政治與國際關係研究中心

專案與支援體系

S1國際合作與專案辦公室
S2出版傳播與數位平臺中心
S3行政、財務與合規辦公室

各中心可根據課題設立專案組、區域觀察組和外部專家網路;人員名單、法定職務與授權範圍由後臺獨立維護。

治理與職責邊界

理事會負責戰略方向、制度監督與重大事項審議;學術委員會負責學術標準、研究倫理與成果評議;執行管理層負責年度計畫、預算、專案和對外合作。各研究中心承擔議題研究與成果生產,傳播和支援部門負責出版、活動、數位平臺、財務與行政合規。